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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各县(区、管理区)旅游局,市直各旅行社: 根据自治区旅游局的统一部署,2011年度导游IC卡年审以及申请办理导游IC卡工作已经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导游IC卡年审时间和要求 自治区旅游局刷卡日期截止5月底,请各旅行社于5月20日前将导游人员IC卡及《贺州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》派专人送到市旅游质量监督所,以便统一报送自治区旅游局,超过时限则不再受理。 二、申请办理导游IC卡时间和要求 接自治区旅游局通知,2009年及2010年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的可以办理导游IC卡,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持以下材料到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办理。 (一)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 (二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(三)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; (四)二寸正面彩照3张; (五)填写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(一式三份)。     请各县(区、管理区)旅游局及时将此《通知》转发到所辖旅行社,督促各旅行社按时间要求派人前来办理。 联系人:潘文忠,联系电话:0774-5123402,13978492088。   贺州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    |